郑州   商标注册   “5年高考3年模拟”被获准注册成商标!

发表时间:2020-10-30 17:43

提起5年高考3年模拟”,应该没有人不知道吧?它几乎是伴随所有孩子中学阶段的教辅书,无论来自哪个省份,哪个城市,哪怕没有用过也曾听过。

《五年高考三年模拟》系列出自北京曲一线图书策划有限公司,自2003年正式出版发行开始,就相当火爆。到2007年,《五年高考 三年模拟》已经名列文教类畅销书第5名,教辅类第一名,作者曲一线还被称为教辅界“四大天王”之一。

近日,5年高考3年模拟”商标经历了上诉维权等过程之后,终于获准注册!

26142031号“5年高考3年模拟”商标是曲一线图书于2017830日申请的,指定使用在第16类,印刷出版物,教学材料(仪器除外),书籍等商品上。但是该商标注册最后却被驳回,曲一线图书提出复审请求。

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审理后认为,申请商标由汉字5年高考 3年模拟”构成,易使消费者理解为与“高考考试和模拟考试”相关,整体使用在第16类书籍等指定商品上仅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内容等特点,属于《商标法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(二)项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。其实总结起来就是,该商标缺乏显著性,因此被驳回了。

曲一线图书不服该驳回决定,继续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。

为了充分证明该商标具有显著性,曲一线公司还提交补充了多项证据。

然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后认为,诉争商标为汉字5年高考3年模拟”,易使相关公众理解为与“高考考试和模拟考试”相关,使用在复审商品上,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用途等特点。因此不能证明具有显著性。

曲一线公司继续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。

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,诉争商标为呈现立体视觉效果的文字5年高考3年模拟”组成,指定使用在“纸、小册子、书籍、印刷出版物”等商品上,易使相关公众将其与高考相关辅导材料相联系,属于对指定使用商品特点的描述,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。虽然诉争商标标志本身缺乏显著特征,但是根据2013年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,通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,并便于识别的,可以作为商标注册。

遂判决: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决定。

这个案例告诉我们,当商标注册被驳回的时候千万不要担心,因为后续还有补救措施。我们可以通过调整策略来挽救商标权益!而这个过程需要专业的律师团队,龙头知识产权曾经代理过多维权成功案例!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,欢迎联系我们为您答疑解惑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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