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获批国家级“专精特新”小巨人企业的,市财政奖励50万元,获批省级“专精特新”型企业的,奖励20万元,获批郑州市级“专精特新”型企业的,奖励2万元。
国家级50万,省级10万。
对获得省级、市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、20万元补助。
对认定为国家“专精特新”小巨人、省“专精特新”优质中小企业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 万元、50 万元资金。
对新入选河南省“专精特新”优质中小企业库的企业,给予30万元奖励;政策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。
对经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河南省“专精特新”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的企业,根据河南省关于“专精特新”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公示名单,财政金融部门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。对经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并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名单的企业,财政金融部门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。
对新获得省、市认定的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(产品),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、5万元奖励。
平顶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,对被评为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,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20万元。对进入省“专精特新”优质中小企业库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库的入库企业,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8万元。
对首次认定的河南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,一次性奖励20万元;对首次认定的“小巨人”企业,一次性奖励100万元。
对新获批省级认定的,专精特新中小企业(产品)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驻马店市鼓励引导企业申报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和河南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,对首次申报成功的企业,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国家级20万元、省级10万元的奖励。